排序方式: 共有1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2020年2月9日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基民盟)主席安妮格雷特·克兰普-卡伦鲍尔宣布辞去基民盟主席一职,将不再作为基民盟总理候选人参加即将在2021年举行的德国联邦议会选举。卡伦鲍尔被外界称为小默克尔,一直被视为默克尔的接班人。卡伦鲍尔此举,让基民盟被媒体形容为“宛若遭遇了一场萨宾飓风”,而德国的政局再次面临变数。 相似文献
4.
5.
6.
7.
应德国联邦警察学院和荷兰警察局的邀请,笔者与铁道警察学院代表团于2016年9月对德国联邦警察学院和荷兰警察大学进行了为期8天的访问交流。通过这次访问,代表团对两国的警察教育训练体系有了深入了解,对两校主次清楚的服务面向、运行高效的教官制度、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互相促进的教育体系、国内警察教育与国外警官培训双向发展的开放办学思路留下了深刻印象。 相似文献
8.
德国2018年发布了新一轮德非教育科技合作的《BMBF非洲战略》报告,规划了德国对非洲教育和科学研究领域合作的发展策略,制定了促进德非教育与科研合作可持续性发展以及从多层面发挥多边倡议下广泛协同机制的多项举措。报告强调德国与非洲的合作要关注知识与经济的联系,提升非洲青年科技能力,构建信息化知识网络平台等契合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点领域。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提升德国在非洲教育科技合作领域的影响力,推动德国企业在非洲的拓展,发挥德国在欧盟国际援助体系中的引领作用和主导地位。为此,中国可借鉴德国在教育科技合作领域的相关经验,动员企业等社会力量,依托先进的数字技术参与对非教育科技合作,积极构建国际合作框架,发挥协同作用,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达成促进未来发展的全球共识。 相似文献
9.
在采用判例法或者案例指导制度的国家,最高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对于该国的刑事司法实践活动的指导性毋庸讳言。然而,对于一些在司法机制中设置了宪法法院的国家,宪法法院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违宪申诉案件的态度,也需要引起刑事司法实践者高度的重视。而本文中所探讨的案例,正是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作出的,其中还涉及良心自由这一宪法性权利,对于刑法上罪责责难的影响问题,值得关注。一、基本案情[1] 相似文献
10.
本文讨论了德国宪法学中的“合宪性解释”原则,尤其是联邦宪法法院对该原则的运用。一方面,合宪性解释已经被确定无疑地适用于各级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另一方面,基于方法论以及立法与司法机关之间职能分工的理由,这一原则又处在学界的讨论之中。由此出发,本文回应了以下问题:这一原则到底意味着什么?它在方法论和宪法上是如何被证成的?其界限何在?又存在哪些替代性方案?在德国之外,合宪性解释原则亦被作为德国宪法学的一项创造而众所周知。本文对德国法中合宪性解释原则适用状况以及德国学界就此相关讨论的分析介绍,旨在为关于这一原则在其他法秩序中的可移植性的争论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