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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1月11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著名作家杨沫诉《当代》杂志编辑室副主任、山东科技出版社所属《知识与生活》杂志社侵害其名誉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庭认为,两被告“未经杨沫同意和审阅,擅自发表对杨沫的专访文章《梅开二度访杨沫》,部分事实严重失实,其中有的事实纯属虚构,对有的事实进行了歪曲,已构成了对杨沫名誉权的侵害,使杨沫精神、工作、生活均受到一定影响”。据此,法庭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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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曾被多家网站称为“中国最疯狂敛财的校长”的河南省新蔡县弥陀寺乡中心学校校长曹鑫,以网帖内容严重失实、网站拒绝删帖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将发帖人及拒绝删帖的廉政维权网、西部农村网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删除侵权文章,为他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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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杰 《共产党员(沈阳)》2010,(20)
1974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为贺龙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1975年5月,贺龙夫人薛明上书叶剑英,要求把贺龙的骨灰迁移到八宝山革命公墓骨灰堂一室(党和国家领导人存放骨灰的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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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恩 《共产党员(沈阳)》2000,(9):30-30
1996年8月29日,俄联邦军事检察院正式作出了为俞秀松烈士恢复名誉的决定。这位革命先驱者的历史冤案,在沉积了半个多世纪之后,终于彻底昭雪了。 俞秀松,1899年8月1日生于浙江溪埭的小山村,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创始人之一,曾化名王寿成,俄名那利曼诺夫。 五四运动时,俞秀松是杭州学生运动的著名领袖之一。他和同学宣中华、施存统、夏衍等一起创办了《浙江新潮》,并由他担任主编,这是浙江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刊物。其发行范围很广,影响甚大,国内的黑龙江、北京、上海等地,以及远在海外的日本,都有代办处。陈望道称赞它是“浙江一颗新星”! 1919年下半年,俞秀松去北京参加工读互助团,结识了李大创、陈独秀等,较早地开始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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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早年参加革命,参与过中国现代史上许多重大事件。他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忠实执行并多次出色地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对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特别是在开展对敌隐蔽斗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建国后,他历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和中共上海市委社会部长、统战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副书记、上海市副市长等职。1955年4月,他突然以"内奸"罪名遭逮捕,并被判刑、开除党籍,成为共和国历史上的一大冤案。1982年,中共中央为潘汉年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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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疑女顾客偷了店内的胸罩,服务员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即对女顾客敏感部位进行搜查。面对如此的羞辱,女顾客愤而将店主和服务员告上了法庭,由此引发一场离奇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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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初期,在周恩来总理的直接领导下,北京卫戍区司令员傅崇碧保护了大批高级领导干部及专家、学者。但傅崇碧也由此引起了林彪、江青一伙人的不满。1968年3月23日,在震惊全国的所谓“杨、余、傅事件”中,傅崇碧被监禁到沈阳、吉林等地长达7年之久。1974年经毛泽东亲自过问和批准,才得以恢复名誉,重获自由。1975年,傅崇碧被重新任命为北京军区第一副司令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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