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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保险意识已深入人心,在繁荣发展的保险市场背后,由于保险法规不完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原因,保险合同纠纷不断出现。本案即是一起因投保人带病投保,保险人拒付保险金案件。关于带病投保导致的保险纠纷,各地人民法院都相继受理过,由于认识的差异,导致迥然不同的判决结果。本文一管之见,以求与同仁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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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最高司法机构欧洲法院3月1日裁定.保险公司在确定保费时区分男女的做法构成了性别歧视,应予取消。此举意在捍卫男女平等,结果却有可能加重投保人负担.剥夺女性原本享受的优待.因此引发一片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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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形下,实行定额保费的商业意外伤害险理赔时,被保险人职业风险保费越高,则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越低,但保险公司对职业风险级别未作说明和提示的另当别论。2011年12月14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了一起职业风险上升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以投保时错填的低风险职业级别,向原告王某全额赔偿残疾保险金7500元、医疗费5000元、住院津贴36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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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因交通违章被记满12分,继续开车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后,其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时,被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属于"无有效驾驶证"驾驶为由拒绝赔付。无奈之下,死者家属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2012年8月28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公司(以下简称启东支公司)支付原告陆女士理赔款人民币2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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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作为最典型的格式合同,常因其格式条款内容为人所诟病;因此,现行的保险法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加重了保险人的责任.但作者认为,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投保人对于保险格式条款的阅读行为应是其当然义务,不容放弃;且应依据其个体能力的差异,设定相应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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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晓燕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5,20(3):100-103
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时,被保险人是否享有保险合同变更情况的知情权,我国法律没有作出规定,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本文从黄梅根一案出发,探讨了被保险人知情权的重要性、法理基础以及知情权如何实现等问题,以期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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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与保险人免责的质疑——兼评新《保险法》第43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保险法》第43条关于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规定是不合理的。本文通过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赔付相比较,并具体分析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几种情况,主张不应该将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免责条款采用一刀切的做法,否则将与人寿险保障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的精神相违背,也对防范道德风险并无实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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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财富日益增多,投资理财观念也随之增强。以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资连结险为代表的投资理财型保险,因兼具投资和保险的功能,逐渐受到人们的青睐;股市的下跌更让人们认识到此类保险产品收益相对稳定的优势,因此,投保此类险种的人迅速增多。然而,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多数投保人对该类保险产品并不十分了解,在投保时存在认识误区,或者轻信保险业务员的承诺,或者存在侥幸心理不如实告知健康状况,致使纠纷频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