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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为中小股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文章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以期对我国这一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按共同治理原则构建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公司治理理论在单一委托—代理框架内强调股东主权以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随着人力资本产权理论、利益相关理论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兴起 ,尤其是 2 0世纪 8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恶意收购浪潮和反收购立法运动 ,人们对传统公司治理的经济学逻辑产生怀疑 ,共同治理原则开始孕育并日益为人们所接受。按照共同治理原则 ,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关键是在扬弃股东至上原则的基础上确认共同治理主体 ,建立有效的共同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3.
论对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根本原因是上市公司股份畸形 ,纠正上市公司畸形股份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4.
股东关系维度代理问题及其治理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青松 《政法论丛》2012,(4):101-107
股东“异质化”的现实演进和股东关系的弱式平等使得股东关系维度代理问题日渐成为公司治理的重点与难点。股东关系维度代理问题在中国股份公司中有其特殊性,如股东间的代理关系情境极其复杂、控制权私利攫取成本较低、中小股东消极主义尤为明显、多元维度代理问题相互交织等。公司立法必须注重强化自治和利益平衡,多措并举构建防范股东关系维度代理问题的结构性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5.
股东表决权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而享有的,就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和对公司董、监事进行选举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基础.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行使方式有其特殊性.针对我国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在公司立法上应建立股东表决权的代理行使、书面行使,表决权信托制度;禁止对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加以限制;建立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累积投票制度;明确对股东大会表决、选举结果的公证制度.  相似文献   
6.
蒋大兴 《河北法学》2005,23(10):47-52
股东名册和营业执照保管规则"整体软化"表明必须重思公共信息的保管形式.公共信息可采取多种保管机制但中国社会的信用环境决定了对股东名册和营业执照采取私人保管方式必然走向失败.因此,应在明确股东名册功能的基础上,对股东名册和营业执照实行公共托管,使公共信息回归其公共性.如果这种近乎乌托邦的设想能在中国实现,那么,"私法自治"将获得坚实基础,交易安全的维护机制也将发生彻底变革.  相似文献   
7.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是现代公司制度中的重要内容。我国公司立法对股东会的法律地位及其职能等作出了规定 ,但在实践中仍然暴露了法律适用中的若干不足。面对大股东操纵股东大会通过有利于自己而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决议 ,中小股东常因现行公司立法相关规定之空白而无能为力。因此有必要尽快完善相关立法 ,为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8.
我国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可归纳为三项制度:中小股东行使权力的保障制度、经济利益的保护制度和司法救济制度。这些制度基本上实现了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立法设计上的健全与完整。  相似文献   
9.
赵晓华  赵宝奇 《河北法学》2004,22(5):101-104
控制股东因其持股数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而对公司的运营决策直接或间接地具有实质控制权。我国公司法实务中存在着控制股东滥用其控制权 ,违法违规操作 ,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实例。确立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确实履行出资义务 ,保障公司的独立人格 ;对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并以经营判断规则衡量之 ,在法律上对控制股东违反上述义务予以规制 ,具有紧迫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何悦  李颖 《中国发展》2010,10(2):56-58
学术界和司法机关对中国《公司法》第43条规定的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都存在着不同的理解。鉴于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关乎公司的经营和股东权益的保护,正确理解《公司法》第43条规定的“出资比例”十分必要。该文归纳了理论界对“出资比例”的不同观点,从相关法理的角度对《公司法》第43条的“出资比例”进行了学理解释,并指出,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应将“出资比例”理解为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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