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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建》2020,(2):43-44
2019年4月新一届党委班子到任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党委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坚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司行稳致远。截至2019年底,公司总资产突破万亿美元大关,主要经营指标与历史最好水平相当。  相似文献   
2.
中投从事境外投资并购,必须重视东道国的监管环境。欧洲公司一向是主权基金的主要目标,中投对欧洲也有很强的现实投资需求。根据英国、德国、意大利三国不同的监管倾向和具体措施,中投采取了股权直投、搭伙间投、组合投资等相应模式。对于包括中投在内的主权基金以及被投资国而言,存在着“双向去政治化”难题,而解决这一难题的最优方法是采用一种更为中和的思路。尽可能地利用法律技术的手段,在彼此信任和均可接受的范围内开展合作,寻求共赢,防止规避和反规避交织形成恶性循环。  相似文献   
3.
论中投公司法律监管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中投公司以其庞大的资金规模,在国际金融市场的表现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一方面,中投公司意欲在国际金融市场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另一方面,东道国基于对中投公司浓重的政府背景的担忧,有可能采取保护主义。因此,作为母国,我国应当完善对中投公司的监管立法,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其透明度,增强国际社会对中投公司的信任。本文从国际社会对主权财富基金的法律框架出发,分析我国中投公司法律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以期能对我国构建监管中投公司法律体系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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