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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原乡传统的影响,中国人在向印尼移民的过程中,也把传统的宗教信仰带到了印尼。自有华人定居吧城之时起,就"有人必有庙"。至元明时期,华人庙宇已遍布印尼各地,尤以吧城为盛。吧国公堂是荷兰殖民时期吧城华人处理华人社会内部诸项事务的具有半自治性质的行政和司法机构,对华人宗教活动的管理是其重要职能之一。吧国公堂名下有华人四大佛教庙宇,即观音亭、完劫寺、安恤神庙和玄天上帝庙,其中以观音亭建立时间最早、影响最大。为管理与维护上述四大寺庙,公堂设置有专门的"掌庙宇公勃低"一职,还定期安排官员轮值管理不同的寺庙。公堂对华人寺庙的管理,包括主持中元节及清明节祭祀等宗教活动、寺庙的重修与维护、募集善缘题捐、监管寺庙日常工作(包括向荷印殖民政府申请僧人移民来到吧城,负责各寺庙僧众的选任、离职和监管,监督寺庙所属土地及房屋的出租,管理寺庙所属器具,监管寺庙日常收支及处理寺庙与周边民众的纠纷等等)。在某种意义上,吧国公堂对华人宗教活动的管理是其半自治性质的一种体现。到19世纪中后期,随着荷兰殖民统治力量的增强,公堂的自治权逐渐被削弱。二战后印尼政府又对华人宗教活动进行诸多限制,于是公堂对华人宗教活动的管理权逐步丧失。1970年代印尼政府更下令将具有华族色彩的庙宇(Klenteng)改为佛寺(Vihara),并禁止华人再建新的庙宇。  相似文献   
2.
酷刑的背后     
晚清著名谴责小说家李伯元著的《活地狱》中有大量的对酷刑的描写。本文围绕着小说中所描写的酷刑的实施处所——公堂,探究了施刑的审美化现象、官员酷吏的残忍的根源在于封建统治需要权力、暴力与人性在专制意识形态下的统一,而一旦君主专制失去强制性,三者在恶的旗帜下的结盟将会使人类文明呈现为反文明。  相似文献   
3.
试析吧国华人公堂的盟神审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盟神审判是中国民间一种处理民间冲突和争议的风俗.随着中国移民移居东南亚,这种风俗也随之传人印尼巴达维亚华人社会,成为18、19世纪当地华人社会处理纠纷的一种法律手段.<吧国公堂(吧城华人公馆)档案丛书>的<公案簿>第一辑,收录了多种有关盟神审判的案例.本文从当时吧城华人的思想信仰、荷兰殖民统治的政策以及中国的影响等方面来探讨其存在的背景,并根据<公案簿>的案例分析吧城盟神审判的特点及其历史作用.  相似文献   
4.
2015年11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人民法院八岗法庭出现这样一幕:因一名4岁男孩被狗咬后死亡,既是邻居又是叔侄的两人对簿公堂. 原告:被狗咬后男童死亡 事情发生在2015年8月17日上午10点,家住河南省中牟县张庄办事处附近的刘松爱带着自己的两个孙子从菜园往家走.当走到袁法中家门前时,小孙子小涛跑进袁法中家.  相似文献   
5.
阿美 《侨园》2015,(4):75
司徒美堂(1868-1955),原名司徒羡意,字基赞,著名旅美侨领,中国致公党创始人。1882年3月赴美谋生,加入"洪门致公堂"。富兰克林·罗斯福任总统前,在该堂当法律顾问。1904年,孙中山赴美活动,两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其后,司徒美堂多次发动筹款,支持国内的革命。为支持抗日,司徒美堂发起成立"纽约华侨抗日救国筹饷总会"。1948年,司徒美堂公开声明拥护中国共产党及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组建人民民主政府的主张。后人曾回忆说,富兰克林·罗斯福在  相似文献   
6.
本文提纲挈领地勾勒出鼓浪屿公共租界会审公堂的发展历程、职能权责、司法程序等,着重指出外人侵夺会审公堂司法权力的过程和手段,以及会审公堂在华洋杂居的租界里,在领事团与工部局的强权威逼下的艰难与尴尬的处境,从一个侧面为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的徘徊与阵痛提供佐证。  相似文献   
7.
火灾引损失致租赁双方上公堂 2014年7月6日,北京的黄玉英夫妇与张慧签订租赁合同,将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一套两居室租赁给张慧用于照顾80多岁的老父亲使用,期限为一年. 2015年7月6日租赁合同到期后,张慧以老父亲身体欠佳为由向房主黄玉英夫妇提出短期不定期租赁的要求,双方口头协商达成一致,房屋由张慧继续承租.自2015年10月起,房租缴纳方式由原来的每季度预付租金改为每月预付租金,租金预付期至2016年5月.既然是双方协商而定,本来也相安无事,直到一场意外发生.  相似文献   
8.
王立民 《清华法学》2023,(2):179-190
以往,有一种观点认为,设在中国租界的领事公堂是一种外国审判机关。这与事实不符,需要辨正。笔者经过考察并原创性地提出,领事公堂根据中国租界土地章程的规定而设立,只审判发生于本租界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适用租界颁行的规定,是中国租界自己的行政审判机关。同时,领事公堂还与设在中国租界所有的外国审判机关不同,其差异突出表现在设立的法律依据、法官的组成、受理的案件、适用的法律等诸多领域。这从一个重要侧面证明,领事公堂不是外国的审判机关。辨正领事公堂的法律性质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主要表现为:有利于正确认识领事公堂的法律性质、中国租界的司法体系、中国司法近代化过程等。  相似文献   
9.
刘敏 《前沿》2013,(14):162-163
一百多年前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两百多年的腐朽清王朝,建立起了亚洲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美洲著名爱国侨领司徒美堂为辛亥革命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无论是在革命组织的建立和革命舆论的宣传还是在革命经费的筹措上,他在对辛亥革命的支持上都发挥了极为重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屈文生 《法学研究》2023,(3):205-224
在“条约世纪”里,英美在华行使治外法权的主体,大致经历过一种以领事官为主向以法官为主的转变过程。依照不平等条约、英王御准的枢密令/美国国会法令等成文法,英美两国驻华领事官曾获得非同寻常的司法权和管辖权。但自19世纪中叶起,限制或规制领事官司法权却成为半殖民地国家反抗领事裁判权和英美本国政府加强治外法权统治的“共同目标”。对于领事官司法权的整个讨论,便转移到如何在华设立并运作“混合法院”以及专门法院之上。两国在华攫取的司法权由此从非职业的领事官渐次流动至驻华职业法官,但这不过是两国域外管辖权制度安排中“左手倒右手”的把戏,遑论领事官司法权事实上并未被彻底削弱。两国变换行使治外法权的主体,意在加强“治外法权统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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