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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同乘是指搭乘人经车方好意邀请或同意后无偿搭乘的行为,即“搭便车”。这种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由于我国现行立法没有对好意同乘的内部民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好意同乘存在不小的负面影响。通过分析我国好意同乘内部民事责任的法律现状,今后在立法上首先要明确同乘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资格,其次宜采用过错责任来确定车方责任,最后引入过失相抵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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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施惠是一种符合人与人之间互为帮助的道德情操、在生活中极为常见的、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同时,因好意施惠而引发的纠纷在生活中也很常见。由于对好意施惠在理论上缺乏全面深入的研究,法律上也缺乏对因好意施惠而产生的纠纷应如何处理的相关法律规范,因此人们在面对由好意施惠而引起的纠纷时常常感到困惑。基于此,本文尝试就好意施惠的法律性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应如何处理由其引发的纠纷作了一个初步的研究。好意施惠之行为不等同于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当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在好意施惠的基础上产生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损害,应按照侵权法的规则予以救济。在具体处理该类侵权纠纷时,基于好意施惠的无偿性和良好的动机,应从民法的公平理念出发,酌情减轻施惠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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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同乘是个争议性比较走的问题,在好意同乘中,侵权者该如何担责以及其责任大小是一个十分值得研究的问题,政本文在此基础上,对好意同乘中侵权者(主要是驾驶员或乘车人)的责任问题进行了比较细致的研究,力书通过此次研究明了好意同乘中的责任分担.同时,好意同乘典型隶倒发生后,其伴随的争议也往往随之而来,有人为驾驶员鸣不平,有人为乘车人主持公道,本文因此也对此表明了自已的立场,力求弄清其中争议的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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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同乘作为好意施惠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其行为目的是为了增进人们彼此之间的情谊。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私人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因好意同乘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也随之增多。但目前我国现有法律对此问题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深入研究好意同乘及其引发的侵权责任问题不仅能够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而且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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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车辆数量呈爆炸式的增长,交通事故亦越来越频发不断。交通事故诉讼日益成为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案件之一。在这些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其中有一类型出现在其中,那就是好意同乘交通事故案件。好意同乘交通事故就是同乘者无偿搭乘他人的车辆,主要由车辆提供者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鉴于国内法律并没有关于此类案件的法律规定,本文对部分地区人民法院对于此案件的处理方式和规则进行了调查,并对此类案件进行的自己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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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科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4)
道路交通事故的大量存在引发出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牵涉到好几方人的利益 ,而每一方都想要把责任转给其他方 ,产生一系列的利益冲突 ,由此道路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也就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 ,对于事故车辆同乘人员受到损害是否能得到赔偿 ,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法律和法规都不甚完善。在民法典的侵权行为编中对该问题进行系统的规定也是件很具有现实意义的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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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雷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9,(5):64-68
通过逻辑分析方法和价值分析方法,常态下的好意同乘属于情谊行为,不属于无偿客运合同;好意同乘中的施惠方构成侵权行为时,其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非通说认为的适当补偿责任,只是根据社会学解释方法其赔偿范围应当予以适当减轻已。 相似文献
9.
"好意施惠"行为及相关的责任承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健美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1):39-41
好意施惠行为在生活中大量存在,但是它的法律性质却不明确,相关的责任承担往往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认为,好意施惠行为不是法律行为,它应该属于事实行为中的无因管理行为,在特殊情况下,它还可能转化为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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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编,既关乎普^通百姓的“家长里短”,也体现了风险社会下法律对人们行为模式的规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是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等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迸行增删修改而成。从高空抛物到自甘风险,从好意同乘到公平责任,从损害赔偿到网络侵权,侵权责任编把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日常事务串连在一起,构建起保护百姓权利的法律大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