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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汪蓓 《法学》2022,(5):132-145
通过分析我国各级法院作出的重复仲裁司法审查裁定可以发现,在对重复仲裁应否进行司法审查、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审查和适用何种事由否定裁决效力等方面,不同法院甚至同一法院内部均存在严重分歧,亟待形成理论共识与一体规则。首先,对重复仲裁进行司法审查存在法本质、法价值、法监督、法救济层面的必要性。若排除对重复仲裁的司法审查而一味追求与国际接轨,势必会导致我国重复仲裁乱象丛生、难以遏制。为此,应当结合事项、主体、例外三大标准对重复仲裁进行实体性司法审查。其次,为避免审查事由的适用产生歧义,可以在“违反程序”法定事由中明确纳入重复仲裁,或单独规定重复仲裁司法审查事由,由此否定重复仲裁裁决的效力。而由于缺乏关联,应排除适用缺少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和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其他事由。  相似文献   
2.
当前算法研究中,"算法权力"这一概念还存在着一些争论.算法是不是一种权力?如果是,算法为什么是一种权力?这既是认识上的问题,也是现实中的问题.学界基于本体论视角和系统视角分别产生了"算法不是权力"和"算法是权力"这两种在形式上对立的观点.理论上,从支配力视角出发可以证成算法权力,支配力是权力的核心要素,那么拥有支配力的算法是权力;实际上,算法具有重要的社会性,它以技术集合的支撑、私人资本的嵌入与公权力的嵌入为基础,生成了算法权力.算法权力生成基础的糅合将产生多种算法权力形式,主要包括算法操纵、算法合格权威以及算法合法权威等算法权力形式.正确认识算法权力及其形式对于全面理解算法、应用把握算法以及治理算法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被形象地喻为法规"体检"。报送备案更加及时、规范,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力度空前,合宪性审查稳步推进,公民、法人提出审查建议数量再创历史新高……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不减、深入推进,亮点突出、成效显著,切实做到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为助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4.
【裁判要旨】受害人在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中受伤,由于营利性机构具有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加之培训、排练等活动不同于正式比赛,风险可控,因此,不应允许培训机构以自甘风险为抗辩而免责。如果受害者自身存在过失,应适用过失相抵规则判定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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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0.
我国《合同法》赋予在瑕疵履行情形下受损方的减价权,但这项制度被学界认为制定的比较粗糙,以致于在适用上存有比较大的争议。应当在立法上明确减价为形成权之权利性质,实现合同法救济方式的体系协调,并通过制度层面调整规范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物之瑕疵和权利瑕疵有同等受到保护的必要,因此权利瑕疵同样需适用减价。减价在适用上应当采比例式进行计算,瑕疵价格的确定以缔约时为准据时点。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减价权与损害赔偿。基于维护意思自治以及当事人有其他救济途径的角度看,法院、仲裁机关无权依职权替当事人作出减价的意思表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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