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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9,(2):17-28
宅基地"两权分离"向"三权分置"的演进满足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宅基地财产化的现实需求,为我国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指明方向。但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权利"在法律上的妥适表达,需要着眼于权利的功能定位,立足于法律自身的逻辑进行综合判断,不能简单地套用政策术语。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构建应该以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为基础,不宜将农户资格权阐释为一项成员权,而应将其定性为一项身份性的财产权,特指创设次级使用权之后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三权分置"在法律上表达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分置出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资格权)分置出次级使用权。基于权利的功能定位,次级使用权应该界定为一项物权权利。在立法论层面,未来"民法典物权编"应该将次级使用权上升为法定的用益物权,实现次级使用权的法定化。 相似文献
4.
胡波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2,4(1):111-113
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是民法的枢纽性概念。本文拟对上述范畴作一阐述,并澄清几个概念的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5.
离婚损害赔偿的理论依据及其构成要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一项空卣,但由于规定得比较简单,有些问题尚需进一步明确。本文首先探讨了离婚损害赔偿的理论依据,然后阐述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认为其理论依据是建立在侵权关系之上,其构成除了应符合一般民事赔偿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在赔偿责任主体、行使请求权的时间等方面的特殊要件。 相似文献
6.
日本拒绝对华民间赔偿法律依据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宋庆东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5,18(4):64-69
由于日本把国家赔偿与民间赔偿混为一谈,不承认中国受害者具有索赔请求权,并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受害者的诉讼请求,致使对日民间索赔诉讼鲜有胜诉或以救济金、慰问金应付了事。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中国放弃国家赔偿不等于也没有放弃民间赔偿,民间受害索赔请求权是多项国际条约明文规定的,受害者的诉讼请求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救济金或慰问金不具有国际法律责任意义上的赔偿性质。日本政府只有对侵华战争的受害者作出实质性赔偿,才能对受害国、受害者及其亲属有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交待,才能走出历史的阴霾。 相似文献
7.
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 总被引:25,自引:1,他引:24
关于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之相互关系,存在四种模式。以替代模式为原则并辅之以改良的选择模式是我国相关制度建设的正确思路,也是已有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所隐含的主张。这样的制度安排既符合衡平保护的原则和效率原则,同时也在实质上有利于受害的劳动者。适用替代模式与改良的选择模式的关键,是提高工伤保险给付水平,使其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水平相当。 相似文献
8.
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机制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证券市场尤其是发行市场中的虚假陈述导致投资人请求权竞合时应允许投资人在两项请求权中择一而行使。对于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而言 ,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中介机构 ,如因虚假陈述发生侵权责任 ,属于民法上的专家侵权责任。《规定》规定起诉时应提交刑事裁判文书的规定 ,在事实上剥夺了投资人依刑诉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合法权利。在我国应当由检察机关充当诉讼担当人。 相似文献
9.
蔡琳 《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19(2):56-57
间接占有制度,是《德国民法典》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并为台湾地区民法所沿袭,在其民法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作为大陆法系一员的中国,在制定特权法时,是否应该规定这一制度?本文通过探讨,认为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并非仅仅凭借占有诉权而莸得保护,而是根据占有背后有本权。因此,我国物权立法时,不必沿袭德国法的模式设立间接占有制度。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