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9446篇
  免费   126篇
  国内免费   28篇
各国政治   103篇
工人农民   60篇
世界政治   335篇
外交国际关系   101篇
法律   3495篇
中国共产党   1213篇
中国政治   2032篇
政治理论   707篇
综合类   1554篇
  2024年   22篇
  2023年   77篇
  2022年   90篇
  2021年   89篇
  2020年   107篇
  2019年   81篇
  2018年   35篇
  2017年   75篇
  2016年   129篇
  2015年   277篇
  2014年   737篇
  2013年   693篇
  2012年   798篇
  2011年   906篇
  2010年   753篇
  2009年   869篇
  2008年   898篇
  2007年   644篇
  2006年   490篇
  2005年   386篇
  2004年   315篇
  2003年   334篇
  2002年   283篇
  2001年   200篇
  2000年   176篇
  1999年   41篇
  1998年   16篇
  1997年   12篇
  1996年   9篇
  1995年   7篇
  1994年   4篇
  1993年   7篇
  1992年   1篇
  1991年   6篇
  1990年   3篇
  1989年   1篇
  1987年   3篇
  1986年   6篇
  1985年   2篇
  1984年   6篇
  1983年   4篇
  1982年   2篇
  1981年   4篇
  1980年   1篇
  197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96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3.
罗义淮,名罗济,号定涛。1918年1月3日出生在四川省荣昌县复兴乡(今重庆市荣昌区远觉镇)一个乡绅家庭。1938年3月赴延安陕北公学学习,6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2月被分配到抗日军政大学。历任抗大一分校胶东支校政治处宣传股长、山东军区第五师政治部宣传科长、华东野战军九纵队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华东军政大学教育部副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文化教授会主任、军事学院秘书长等职。  相似文献   
4.
《奋斗》2021,(2):62-62
【基本案情】王某与郭某某系夫妻,二人通过A市某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了陈某某一处房屋,郭某某在买卖合同买受人处签字。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杨某以办理房产证税费的名义收取王某等二人16700元。后杨某为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少缴税费,找到A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林某,由其伪造王某与陈某某的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等用来办理相关房产登记。  相似文献   
5.
孙中山轶事     
吴斌 《两岸关系》2006,(12):20-21
孙中山一生致力于国家的统一事业,他曾大声疾呼:“中国人民再也不能容忍别人瓜分自己的国家,他们希望统一,成为一个强大的和不可动摇的民族”;“统一而后一切兴革乃有可言,财政、实业、教育诸端始获次第为理,国民意志方与以自由发舒”。他始终坚定地主张,统一就是一统,就是要名实相副地真正统一;坚定地认为只有排除障碍,统一中国,才能发展中国,真正壮大、富强国家。民革同仁  相似文献   
6.
鉴于传统的权利本质学说均无法全面的指出权利的所有特征 ,对于权利本质之研究采要素解释学的方法较为合理 ,研究权利之本质实际上就是确定何种要素为最核心、最基础之要素 ,就是确定权利概念的中心词。私权之最核心和最基础的要素应为自由 ,这是由私权的产生、发展的历史所决定的 ,私法建构之权利本位要求私法建构应以自由为本位  相似文献   
7.
离婚救济制度之实证研究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在北京、厦门、哈尔滨三地部分法院的调查显示 ,离婚救济制度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未能得到有效适用。特别是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适用者寥寥无几。而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也存在着适用条件苛刻 ,受助者范围小 ,住房帮助的规定难以落到实处 ,金钱帮助数额偏低 ,经济帮助实际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调查中所显示的制度缺位与不周延问题 ,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反思 ,考虑制度性重构。  相似文献   
8.
重视合法性、轻视合理性;重实体、轻程序;执法效率意识滞后、行政服务观念淡薄,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加强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9.
我和丈夫是1995年在广东打工时认识的,结婚后他想回四川老家创业,而我不想丢掉收入颇丰的工作。仍留在广东打工。我们分居两地,又都不愿放弃自己目前的事业。我同他商量离婚,他又不愿意。无奈,去年4月,我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我们离婚。之后,我曾多次与他电话协商离婚,他也认为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感情,但让我再等他一段时间。打电话时,我录下了和他协商离婚的通话,想以此为证据再次起诉。请问,我们的谈话录音能否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  相似文献   
10.
《法庭内外》2006,(12):58-58
法官: 我和周某5年前结婚,婚后—直居住在周某父母为其购买的—套住房内。今年以来,由于夫妻关系出现裂痕,我准备离婚,但心中又有一些担心,因为,一旦离婚,周某肯定不同意我继续居住现有住房,那时我将无处安身。请问:离婚后,对前夫住房还享有居住权吗?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