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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我国刑事值班律师制度规范背后折射出有权机关抑制辩方权利的倾向。根据法律规范意旨,只要被追诉人没有辩护人,国家就应“强制指派”值班律师介入案件。将“约见”解读为国家指派值班律师需以被追诉人申请为前提,这混淆了律师会见与介入案件的关系,且将国家责任转嫁给个人,弱化了对被追诉人获得最低限度法律援助权利的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将值班律师阅卷权能限定为“查阅”,但基于法律援助法第37条的文义、控辩平等之程序公正底线要求等因素,值班律师阅卷权能还应包括“摘抄”“复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值班律师有量刑异议时,只要其认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就应在具结书上签字。这是对值班律师功能“见证化”的公开宣示,与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意旨以及值班律师实质性参与量刑协商的改革要求相矛盾。值班律师应被赋予拒绝签字的权利。“实质性参与”应是目前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的基本方向。 相似文献
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历史经验表明,凡是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得好,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反之,党的事业就遭受挫折。”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理论的基本原理,以强有力的党中央权威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光明的前景。总结建党百年来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基本经验,对于进一步把握基本规律、更好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立足新时代,面对新使命。2022年,广西司法行政工作将持续提升工作质效,守护壮乡群众民生福祉,夯实祖国南疆稳固基石,不断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行法治之力,护航壮乡改革发展当前,广西高质量发展其时已至、其势已成。广西司法行政机关将乘势而进、顺势而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所服务群众的"连心桥"和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政治高度,对“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和党中央权威”作出了深刻论述,提出了明确要求。《决议》指出:“只要我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和党中央权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就一定能够确保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向前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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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9,(2):17-28
宅基地"两权分离"向"三权分置"的演进满足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宅基地财产化的现实需求,为我国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指明方向。但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权利"在法律上的妥适表达,需要着眼于权利的功能定位,立足于法律自身的逻辑进行综合判断,不能简单地套用政策术语。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构建应该以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为基础,不宜将农户资格权阐释为一项成员权,而应将其定性为一项身份性的财产权,特指创设次级使用权之后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三权分置"在法律上表达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分置出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资格权)分置出次级使用权。基于权利的功能定位,次级使用权应该界定为一项物权权利。在立法论层面,未来"民法典物权编"应该将次级使用权上升为法定的用益物权,实现次级使用权的法定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