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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继承人范围两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学理依据取“代表说”,又规定(外)孙子女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导致理论上和实践上都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国《继承法》将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既违反姻亲不是继承人的公认原则,又违反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相似文献   
2.
情理(情、人情、世情、性情、人情物理)是明清小说批评的重要范畴之一,情,指人的主观情感,有时偏重于指男女之情;理,事理,主要是指事物的客观规律。大部分小说评点家追求情与理的融合与统一,以情理作为评价作品、臧否人物的重要(甚至是唯一)标准。本主要情理观念在小说的创作目的与艺术效果、作品的真实性、人物性格塑造等三个方面的表现。  相似文献   
3.
王春 《廉政瞭望》2013,(19):24-25
“三个公章顶不上一个老乡”、“一起扛过枪、同过窗的人关系最牢靠”.这不仅仅是传说,而是现实中利益同盟关系的延伸。腐败同盟军不再是单一的血亲关系,老乡、同学、战友、老同事等亦不断“上榜”。尽管中国已经有了不少遏制腐败同盟的制度性安排.然而,面对愈演愈烈的同盟腐败态势,这毋庸置疑地预示着破解之路“其修远兮”。那么,“腐败同盟”的克星是什么呢?  相似文献   
4.
王春 《廉政瞭望》2013,(10):24-25
"三个公章顶不上一个老乡"、"一起扛过枪、同过窗的人关系最牢靠",这不仅仅是传说,而是现实中利益同盟关系的延伸。腐败同盟军不再是单一的血亲关系,老乡、同学、战友、老同事等亦不断"上榜"。尽管中国已经有了不少遏制腐败同盟的制度性安排,然而,面对愈演愈烈的同盟腐败态势,这毋庸置疑地预示着破解之路"其修远兮"。那么,"腐败同盟"的克星是什么呢?  相似文献   
5.
正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文:实施公务员回避规定。规定要求,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任职回避是指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相似文献   
6.
从最近十余年来围绕儒家血亲情理精神展开的学术争鸣中,可以引申出来的一个更深层面的伦理问题是:我们是不是可以为了维系"慈孝友悌"的血缘亲情,不惜违背孔子自己原创性地确立起来的"志仁无恶"的道德标准,突破正义底线而从事坑人害人的邪恶行为呢?通过解开这一难题克服孝仁之间的深度悖论,对于儒家来说具有思想维度上的重大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7.
《学理论》2015,(33)
《菊与刀》是本尼迪克特在文化模式论的指导下运用文化遥距法研究日本国民性的经典之作,本尼迪克特开门见山地指出:"一系列令人困惑的‘但是’之类的词语被用于描述日本人"[1]2,关于日本国民性的"矛盾性"的描写更是贯穿全书。本文通过对本尼迪克特所写内容的简要梳理,重新审视日本国民性的"矛盾性"特征,认为日本国民性的"矛盾性"只是其行为的外在表现,这种"矛盾性"最终统一于预设的最高伦理价值。  相似文献   
8.
卢风 《北京观察》2012,(9):18-20
北京有许多优势,如各方面发展得好似在情理之中,发展得不好则似不合情理。但优势也可转化为劣势,甚至转化为危机。北京的“绿色”发展已面临三大困局。  相似文献   
9.
在宋代民间诉讼风潮以及法律庞杂化、理性化、近世化的时代变迁下,宋代士大夫形成了"争诵律令"的习法风尚;树立了"在在持平如衡,事事至公如鉴"的司法公正理念;践行了"田婚之讼,惟以干照为主"以及"金科玉条,凛不可越"的依法审断精神。实际上,即使在涉及血缘或姻缘关系的家产讼案中,情理亦难以颠覆法律。宋代士大夫群体的上述法律品格彰显了中国传统司法公正性、确定性的真实面相;昭示了法律随社会变动而变动的法律哲理,为我们深刻认识宋代司法的近世化转型,乃至匡谬学界所谓古代"伦理司法"旧说,皆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视角;同时,对于当代转型时期"法治中国"的建设亦不乏历史的启迪与自信。  相似文献   
10.
崔鹏  王晓琼 《青年论坛》2009,(3):99-104
情理与法律,既相对立,又相统一。情理是法律的基础,而法律是情理的升华与体系化。法官在适用法律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使命,就是发现、阐明并应用蕴含于法律规则之中的“理”。这种理是法律的精神力量所在,也是司法权威的精神来源。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在掌握法律基本原理的前提下,深刻领悟法律规则背后无形的法律精神。通过创造性的、合理的解释去弥补和完善法律存在的不足,能够平衡互相冲突的利益,实现法律与情理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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