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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立了以党治国的训政体制后,南京国民政府开始进行训政规划。初期训政规划以孙中山革命建设思想为理论基础,以建设为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治权建设、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发展教育及其他社会建设等等。南京国民政府初期训政规划适应了建设和发展民国的要求,但由于种种原因,各项规划内容基本没有得到有效地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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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冲击下的中国近代政治发展呈现出独特历程。中国国民党的训政适应政治发展的特定情势,表现出制度创新的性质。训政的核心是以党治国,建立党国体制。国民党构建的训政体制是具有民族主义倾向的以党治名义实行军事独裁的权威主义政治秩序。军事集权将党治扭曲为军事强人独裁。民权难以张扬,法治缺乏支撑,训政体制很难直接转向宪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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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世林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6,(2):56-64
在孙中山的国民观中,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同时,他也看到了在现实中人民程度不足的问题。依据对人的类型划分,他强调作为"先知先觉"的革命党人的使命,即通过训政带领人民走向宪政。然而,他对革命党人的过分信任和倚重,与他的民主目标很可能形成冲突,构成民主与威权之间的张力,甚至导致威权压抑民主的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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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政思想是孙中山对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宪政民主建设的全面规划和思考。作为革命程序论的一部分,训政思想集中反映了孙中山开放创新的文化观,是中西文化融合的产物,更是对中国儒家传统的吸收和借鉴。由于时代的局限,孙中山的训政思想带有一定的保守性,主要表现在先知先觉、知难行易以及保姆思想等方面。这与儒家传统观念有密切关联,反映出儒家传统是孙中山思想的重要来源,并对其训政思想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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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华民国的缔造者,建立真正主权在民的民主共和国,实现约束和限制公权力以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的法治理想,贯穿于孙中山先生整个革命生涯中。在革命处于低潮时期,孙中山就开始思考通过约法以预防军政府对人民权利的侵夺;辛亥革命后又寄希望于《临时约法》的责任内阁制来防止袁世凯的复辟;北洋军阀混战时期的孙中山,又设计一个训政阶段以训练民众学会使用"四权",以此实现普遍的守法和良法之治。然而这些法治理想在与现实相遇后,却表现出一种无力感,甚至引导现实走向了理想的反面。孙中山先生所面临的世纪难题,也应引起当代人的警醒与反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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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娟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9,(1):1-9,25
本文简述了中国古代国家领导人决策的几种方法,介绍了垂帘听政立法、太上皇训政立法、太子监国立法、亲王和大臣留守立法及相关的习惯法和潜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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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胤植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3,18(2):62-67
本文旨在探求建构宪政信仰的根本思路。本文所论之信仰 ,是建立于智信基础之上 ,即要求公众具有民主宪政之素质之后 ,才论及宪政的开始。对此 ,民主训练宜自上而下 ,平稳推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有助于宪政观念的确立 ;然而市场经济的自发作用 ,并不足以建立健康而完善的宪政制度。对此 ,非常需要重视传统文化的功能 ,此于农民恐尤为重要。本文并未详论此传统文化的定义 ,但特别指出目前对于传统的误会 ,有受时代背景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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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国宪法史上,对住房问题有较多讨论并多次进行住房权入宪的立法尝试,但均未得到妥善解决。其中,训政约法明确规定了房租管制条款,但未能实施;“五五宪草”和制宪国大时期均有住房保障条款的提案,但未被采纳;有学者提出1947年宪法中含有“住者有其屋”的条款,但未成为通说。这既和民国时期对住房问题的偏颇认识有关,也因为住房权入宪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探讨、应该慎之又慎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