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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寅 《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4(2):95-96
诡辩是一种曲解事实,违反逻辑的论证,运用仿拟修辞来破斥诡辩,既诙谐、幽默,又能达到克敌致胜的目的。要巧妙运用仿拟修辞技巧必须掌握该修辞技巧中的比仿式、喻仿式两种表达方法。 相似文献
2.
“白马非马”是一个典故,创造这个典故的是战国时著名的诡辩老祖公孙龙同志。
这个典故是这样的:有一次公孙龙骑着自马入函谷关。在城门口被守城的小兵拦住了。关吏说,“人可入关,马不能”。公孙龙辩道:“自马非马,怎么不可以过关?”关吏说:“白马怎么不是马”? 相似文献
3.
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停建高尔夫球场建设。然而,在广东省某区,一个占地600多亩的高尔夫球场却堂而皇之出现在产业园里,开发商还要规划建设大量配套独栋别墅。面对记者对金玉东方高尔夫球场是否违法的提问,该区刘副区长说:"金玉东方搞的是否是高尔夫球场不好说,听说有洞的才是高尔夫球场,没洞的就不算高尔夫球场。" 相似文献
4.
徐阳春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2,4(1):77-79
围绕"白马非马"人们至今依然颇多争议.争议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主要集中在公孙龙所力辩之"白马非马"究竟说的是"白马不是马"还是"白马有异于马",以及公孙龙对该命题的论证究竟是不是诡辩."白马非马"不宜理解为具有部分相异关系的"白马有异于马",公孙龙在对该命题的论证过程中的确带有一定程度的诡辩因素,但并不能因此断言它是一个纯粹的诡辩. 相似文献
5.
法庭上,诉辩双方常进行各种各样的辩论,在这种针锋相对的争论中,论辩者需要在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本方的正确性和对方的错误性.为了达到目的,论辩者常会用诡辩迷惑对方.想要明确的分辨诡辩和正确的论证方式,除需要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以外,还需要运用逻辑学的知识,本文拟从逻辑学的角度对法庭中的诡辩作一个简要的辨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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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古希腊智者学派的智者们以其辩论或演讲的独特方式发表了他们各自的法律观点,包括法律的本质属性是强者命令还是理性契约、法律渊源于自然法则还是城邦约定、法律正义价值定位于对法律的遵从还是强者利益的维护、法律伦理基础在于相互尊重和正义对待,以及法律的自然法和制定法二元结构论等等。这些思想观点在对当时奴隶主城邦统治的合理性进行辩论的同时,也奠定了西方法哲学理论的基本论题,从而成为了后世人们法律哲学的智慧源头。 相似文献
8.
曾庆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0,(4)
二难推理是论辩中强有力的武器,但论敌往往借助一些似是而非的二难推理来进行诡辩。“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汝之矛陷汝之盾”是两种特殊的破斥方法。 相似文献
9.
潘志学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4):77-80
法庭论辩是一项神圣的法律诉讼活动 ,其目的在于运用法庭论辩这一武器 ,捍卫法律尊严 ,切实维护诉讼者的合法权益 ,协助和促使审判机关对案件作出公正的裁判。然而 ,庭审中有的诉讼论辩者利用诡辩迷惑对方 ,进而影响案件的裁判。偷换论题、循环论证、强词夺理、以人为据、诉诸感情、机械类比、复杂问语等都是庭辩中经常使用的诡辩方法。要彻底驳斥诡辩 ,只限于逻辑方面是不充分的 ,还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问题的方法 ,同时又要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 相似文献
10.
赵寅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2,14(2):95-96
诡辩是一种曲解事实、违反逻辑的论证,运用仿拟修辞来破斥诡辩,既诙谐、幽默,又能达到克敌致胜的目的。要巧妙运用仿拟修辞技巧必须掌握该修辞技巧中的比仿式、喻仿式两种表达方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