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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近日批复了“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频发的重大责任事故,成为我国社会和谐的巨大挑战。2006年6月《刑法修正案(六)》的出台,修改了1997年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法的众多弊端,为司法机关处理重大责任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要件入手,分析评价了我国学术界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方面的几种观点,并比较国外相关立法经验,得出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这一结论。 相似文献
3.
徐庆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1,(3)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需要从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综合评定,并正确区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医疗事故罪的认定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规则、组成人员等方面亟待改革。 相似文献
4.
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危险犯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几年来各类重大责任事故频发,使得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研究成为关注的焦点。通过对国内外重大责任事故罪危害结果样态差异的比较研究,结合过失危险行为应否犯罪化的论证,建议在我国刑法中增设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危险犯。增设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危险犯,应当研究解决危险结果的认定、危险结果的范围、危险结果的危险构成等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5.
公共交通领域中的安全责任事故或许会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法律规定与安全生产管理法律规定,因此其刑法定性具有较大的争议,在具体实践中往往定义为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根据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裁判思路具有非常明显的问题,从表面上来看是呈现出量刑反制定罪思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25批指导性案例中的第97号案例针对该问题进行相应的确定,对这个指导性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能够得知公共交通领域安全责任事故的罪名制裁范围标准与适用标准,主要是经过判断违反主要义务的属性明确适用罪名,经过鉴定行为人的责任能力明确打击范围。本文主要针对公共交通领域安全责任事故的刑法归责与治理展开深入探究,首先叙述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其次分析当前裁判思路的成因,最后阐述了如何认定行为人的责任能力,以便于更好地解决公共交通领域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问题,认定安全责任事故的刑法责任。 相似文献
6.
7.
我国《刑法》第134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没有明确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正是由于我国刑事立法方面的缺陷和不足,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在法学理论研究界和司法实践界都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这种状况是不利于立法理论的统一和司法权威的树立,因此,明确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的规定,特别是关于罪过形式的规定,通过修正案、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的方式,完善对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必要的细化从而减少在生产、作业中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作业的安全. 相似文献
8.
王颖慧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3(2):41-43
责任事故犯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在从事生产、作业、经营或运输的过程中,违反特定注意义务,由于主观上的过失而导致不特定多数人人身伤亡或者物质损毁的严重结果的行为。面对社会经济日新月异的变化,有必要对责任事故犯罪进行重新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责任事故犯罪涵盖的法条范围,以期奠定新形势下研究责任事故犯罪的基础。 相似文献
9.
10.
张鸣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1):34-36
“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和重 组成部分,是我党执政基本理念。近年来,虽然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公共安全责任事故依然频繁发生。究其原因,“GDP崇拜”高烧不退,安全发展观念淡薄;公共安全投入不足,公共安全基础脆弱;公共安全立法滞后,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政府监管缺位,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不足;公共安全教育培训落后,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发展缓慢是引发事故的重 导火索。因此。本文建议通过以下措施完善我国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包括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改革政绩考核方式;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加快公共安全立法,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加大官员问责力度;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育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