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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极公诉权在公诉权理论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两大法系都对之作出了积极的肯定 ,并在立法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 ,两大法系对消极公诉权的规定又显示出了巨大的差异 ,这种差异是由于两大法系在国家政治哲学、法律传统、诉讼理念等方面的区别而造成的。本文分析了两者的差异 ,并对我国消极公诉权的完善提出了意见 相似文献
2.
陈真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4(3):4-6
弱势群体是现实社会的客观存在。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人群并不是社会的弃儿,他们同样是社会共同体的平等成员。对弱势群体权利的关注和保障,奠基于基本的社会价值和人性立场。在诸多权利中,对于弱势群体而言,最重要、最具实质性的是社会经济权利。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所有权概念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有权不仅是物权法,而且是整个民法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物权法》第39条对所有权进行了描述性地定义,既继承了民法通则对所有权定义的传统,又揭示了所有权概念的部分内涵,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它没有囊括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更没有揭示出所有权作为“排他性支配权”的本质内涵。 相似文献
4.
我国新近通过的《物权法》确立了对公私物权予以平等保护的重要原则,该原则及其贯彻对我国现行行政救济制度提出了挑战,它要求行政救济制度必须从实体、程序等方面更新一些现有规定,并重视行政救济制度对物权相关权益的平等保护,来实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物权较彻底的平等保护。 相似文献
5.
安乐死“合法性”研究应是“合法化”研究的前导。否则后者很可能陷入盲目。从逻辑上说,“安乐死合法性”具有三种可能内涵:安乐死不违法;依法律施行安乐死;安乐死是一种权利。分析表明,第一种和第三种安乐死合法性尚不能被现代法权系统承认。各国安乐死立法主要体现了第二种安乐死合法性。第一种安乐死合法性容易被遗忘和忽视;第二种安乐死合法性目前遭到了广泛的误解;第三种安乐死合法性则是误解的产物并且超出了法律的维度。 相似文献
6.
侵犯专利权犯罪刑事立法之比较研究——兼及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各国关于专利犯罪的刑事立法模式、罪名体系、保护对象、刑罚设置及追诉方式上看 ,既有许多共性 ,同时各具特色。完善我国大陆专利权刑法保护的基本构想 :第一 ,采取结合型立法模式 ,充分发挥附属刑法的作用 ;第二 ,完善罪名体系 ,将冒充专利和专利侵权行为纳入到刑法调控的范围 ;第三 ,设置多个量刑幅度 ,实行限额罚金制 ;第四 ,建立以自诉为主、公诉为辅的追诉模式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视角下辩护权界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现代刑事诉讼中,被指控人的辩护权是一项贯穿始终的诉讼权利,主要表现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和论证对被指控人有利的材料和理由,在实体上反驳指控,提出证明被指控人无罪、罪轻、应当减轻或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及在程序上主张被指控人所拥有的合法的诉讼权利,防止其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和不应有的侵犯。但是由于司法理念和制度的弊端使得我国现实层面的辩护权呈现出与应然状态的脱节与偏离,因此,立足现状,改革与完善我国的刑事辩护权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8.
中国破产法实施的法律经济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契约和产权的角度,破产法改变了企业原来的合同束,并根据新的合同束界定利益相关人对企业的产权,产权界定清楚可以激励相关人为提高破产效率去行为。这就是市场化的破产理论和实践的经济学基础。市场化的破产实施方法需要配套的制度以降低实施成本,这种制度既包括人的因素,又包括市场因素。我国破产法的实施效果,也有赖于这两个因素。 相似文献
9.
刘昕杰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0,(1):69-78
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佃"在近代法律转型中纳入到西方民法体系之中,但由于中西法律概念的差异和中国特殊的法律背景,中国传统的"佃"在法律上游离于物权和债权之间,从确认为物权制度中的永佃权到逐渐被适用于债权法中的租赁契约。"佃"所涉及的押租和转租由于已成为地方习惯广泛存在且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当时的经济环境,故虽为法律所禁止,但在司法实践中则被基层法院所默许。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