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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登合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6,(2):115-117
在大学英语口语教学中,教师帮助学生了解汉英语言和文化差异,培养其用英语思维习惯,提高理解能力;创造和谐的课堂气氛,搞好教学过程中的师生关系,鼓励学生积极开口说英语,将会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口语能力。 相似文献
2.
从债务规模、偿债能力和财政压力三个方面,通过均值法和比较分析方法,对我国东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政府债务进行区域间和区域内比较,结果显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区域分布具有很大差异性。主要体现为东部地区负债率低、财政压力小,中部地区偿债能力强,西部地区债务规模增速快,东北地区偿债能力堪忧等区域特征。影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空间分布特征的经济因素主要是区域经济体量、经济增速和财政赤字率。地方政府债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实行区域差异化的债务风险防控措施。 相似文献
3.
刘红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3,(3):62-63
运用个性特征做出鉴定结论 ,必须把握住个性特征的三个基本特性 ,同时 ,要注意确认个性特征的基本方法。个性特征的发展往往可以起到“以一当十”的作用 ,它是笔迹鉴定的关键性特征 ,也是正确定案的基本条件。笔者认为 ,对鉴定所依据的笔迹特征进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4.
王四达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2,(2):5-9
"冲击-反应"论是近现代西方学者包括马克思以中国国情为依据分析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一种观点。中国革命的导师毛泽东对中国国情的分析就明显受到马克思中国观的影响,其观点与"冲击-反应"论亦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相似。但在近现代中国革命任务的问题上,毛泽东却在当时苏联的影响下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这使他的革命论与马克思的社会革命理论、世界历史理论与东方社会理论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并影响了建国后的政治实践。 相似文献
5.
种道国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1(5):50-53
练习摹仿是摹仿者在摹仿笔迹时常用的手段。由于中文签名字数少,更利于摹仿,所以鉴定练习的摹仿签名真伪就更加困难。练习摹仿签名的实验得出:整个摹仿过程是一个逐渐接近被摹仿者签名的过程。在不易被摹仿的特征里,往往反映的是书写者的书写习惯,还有一部分反映的既不是摹仿者的书写特征,也不是被摹仿者的书写特征,是摹仿的综合作用引起的特征。 相似文献
6.
19世纪中叶以前的朝鲜,从未进入西方世俗世界的视野中。这种状况在19世纪60年代以后逐步改变。实际上,在整个19世纪后半叶,西方列强和崛起的日本都将侵略的矛头对准了朝鲜。伴随着列强侵略的进程,“隐士之国”朝鲜被揭开了神秘面纱。在向世人揭开朝鲜面纱时,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创办的《教务杂志》(TheChineseRecorder)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西方传教士长久生活于朝鲜社会中,更少有功利性,因而反映的朝鲜面目更具有真实性和全面性。 相似文献
7.
张蔚萍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2,4(2):1-8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贯穿“七一”讲话的一条主线,是讲话的核心和灵魂。只有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正确把握整个讲话的基本精神。为了深刻理解和把握“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必须抓住“三个代表”的关键问题和实质问题,必须完整准确理解“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为了深刻理解“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还必须正确理解讲话在党建方面提出的新思想和理论观点,以便统一思想,更好地指导实践。“七一”讲话提出理论新观点,就是广大干部群众当前最关心的重大理论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八个方面的新思想和理论观点。 相似文献
8.
朱沛智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1,(3):62-65
人体器官捐献是伴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出现的 ,国外已制定了相应的立法。采纳“脑死亡”标准是进行人体器官捐献立法的前提 ,这在世界各国已经成为通例。我国应顺应时代潮流 ,对人体器官捐献进行相应的立法规范。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证明的印证模式突出表现了如下特点,系争内容由不同来源的证据提供同一性印证、证明程度排他性要求可能促成采用灵活性取证手段等。《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之中有多处关于审查证据、采信证据和对全案事实认定的"印证"条款,这些条款体现了如下特点:需要印证的对象——主要针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容易因为出庭而出现反复的证据形式以及间接证据;印证的目的——主要是解决庭审中翻证、翻供以及作证资格缺陷和利害关系人的证言效力问题;印证的条件错综复杂,而印证的效力有一种法定证据制度的痕迹,同时又因为其语言模糊而可能存在滥用裁量权的嫌疑。针对印证规定的限度,第一,需要把以量取胜和依靠主观真诚和正当程序为基础的以质取胜相结合;第二,需要把靠证据说话与辩论、说理和质证等形式的意见之争相结合。 相似文献
10.
公元前7世纪至公元前5世纪,是我国司法物证出现的萌芽时期,我国司法鉴定活动中以法医学为代表的最早时期也是出现在周朝。秦代在审理案件时,已相当重视和广泛使用各种司法物证,指纹的运用就出现在该时代。东汉时已形成简单的法医检验初步方法。三国时期司法物证检验的范围较前代有所发展扩大,从死因检验、伤痕鉴定,到笔迹检验、弹丸鉴定均有出现。以后各代出现了大量法医学著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