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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牟爱华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6):95-98
刑事辩护中律师的作证豁免权与律师伪证罪问题密切相关,在规范律师执业中作伪证的同时,我们应注重律师作证豁免权制度的建立.律师的豁免权和刑法要不要规定以律师为主体的犯罪是两个问题,我国刑法第307和第310条的规定已经能对律师执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规制,也就没有必要专门规定律师伪证罪.赋予律师以刑事辩护豁免权,主要在于保障律师在诉讼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保证控辩双方的地位平等.因此,在防止律师伪证的同时,要使律师受到法官和检察官的尊重,关键还是在制度上确立律师的豁免权. 相似文献
2.
强化伪证理性认识 提高伪证甄别能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职务犯罪的证据具有特殊性,因此应强化对伪证的理性认识,从而掌握取证技巧,提高取证能力;建立约束机制,强化威慑功能;保证询问的结合性. 相似文献
3.
王超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5(1):22-25
近来,某法院对承办案件的一名警察判处了伪证罪。但在现行法律中并不能直接找到警察作为伪证罪的犯罪主体的合理依据。不过,单从理论上讲,承办案件的警察具备证人资格,因而可以构成伪证罪的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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