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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高效发挥足迹研判工作的作用,笔者对足迹研判工作模式进行了思考。对上海市、长沙市等全国先进地区进行了调查、分析,也对先进经验推广存在的困难进行了讨论,指出其困难在于领导重视和理念两个方面。最后,笔者提出了一套更适于推广的战斗小组工作模式,并对该模式中各步骤的耗时和重要性进行了评估,阐述了该模式在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缺乏情况下的优势,旨在对足迹研判工作的推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公司作为一种营利性组织,必须以其组织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为基础进行经营活动。传统公司法中,对超范围经营活动,法律赋予其绝对无效的法律后果。随着经济的发展,体制的转变,经营范围的绝对性受到了质疑。本文分析了经营范围的功能及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认为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采用相对无效原则。不将其全盘否定,放宽限制,给公司充分的经营自由,同时兼顾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相似文献
3.
论检察机关民事诉权所及的范围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基于检察监督理论和公益原则 ,检察机关应当具有一定的民事诉权。检察机关的民事诉权所及的范围应当包括 :违反亲属法并损害或危及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环境污染和产品责任等公害行为 ;垄断行为 ;侵害国有资产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警察出庭作证:透析与前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王超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1):22-25
警察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在国外十分普遍,然而我国一直将警察排除在证人之外,警察出庭作证少之又少。我国警察应当出庭作证,但应限制在特定范围之内。在目前情况下,警察出庭作证还存在较大障碍,这恰恰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之所在。 相似文献
5.
6.
"大国际私法观"辩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国际私法观缺乏学科学理论的支持,对其所负任务的认识也不够清晰科学.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当根据实际的需要来加以确定.当前,国际私法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在涉外民商事交往中或在处理涉外民商事争议时所出现的法律问题,因此,它的范围应当从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过程加以判断和确定.我国传统大国际私法观所包含的内容也应据此作出相应的修正. 相似文献
7.
王超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10(4):75-81
起诉便宜主义在当事人主义及职权主义诉讼结构的国家都已有广泛运用并出现了发展新趋势。我国应扩大起诉便宜主义运用的范围。起诉便宜主义是审判中心主义得以确立的前提。起诉便宜主义与“检警一体化”是不相容的 ,并集中反映了检察官的裁判职能。 相似文献
8.
公益诉讼相关问题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晋光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8(2):44-46
公益诉讼作为当今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话题,我国立法尚没有相关规定予以规制,由此造成了司法实践的谨慎和保守状态。应研究吸收国外关于公益诉讼的相关理论,使我国有关公益诉讼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得到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陈夏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5(6):98-105
正确认识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地位是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立法和理论研究的基础。笔者在找出我国理论界对证券投资基金性质及法律地位认识分歧的根源之后,简要论述了公司型基金的法律主体地位,并从投资基金的社会主体性和法律主体性两个层次、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两个方面,详细论证了信托型基金的法律地位,指出我国的投资基金立法应从主体角度对信托型基金进行规范,同时希望立法大胆创新,把信托型基金列为与自然人、法人具有平等地位的第三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10.
从理论上讲,贿赂的范围应采物质利益说。考虑到刑法的谦抑性,“性贿赂”不应列入贿赂的范围,加强刑事法律的上游立法才是遏制“性贿赂”的根本所在。然而,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规定地非常明确,贿赂只能是“财物”,无论如何扩大解释,也不能将其他物质利益包括其内。所以,目前而言,我国刑法中的贿赂是指行贿人自愿交付或被迫提供给受贿人的,从而换取受贿人以其职务行为为其谋取利益的财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