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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属国有改革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预留问题的补充意见
作者单位: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
摘    要: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为进一步做好省属国有改革改制企业费用预留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省属国有改革改制企业职工工伤费用预留的意见》

关 键 词:国有改革  贯彻落实  劳动保障  企业费用  工伤保险  意见  职工安置费  企业职工  预留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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