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司法认定
作者姓名:
臧爱存
蔡大宇
作者单位:
1.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100872
2.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528000
摘 要:
《刑法修正案(四)》就雇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做出特别规定,以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本罪以及在立法上完善该罪都是值得商讨的。
关 键 词:
雇用童工
司法认定
立法完善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