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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有重大事项界定权
作者姓名:杨兴华
作者单位:重庆市潼南县人大常委会;
摘    要:正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虽然没有明确重大事项界定权属于人大常委会,但笔者认为,法律既然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就自然拥有了重大事项的界定权。从关系看,人大常委会行驶的是重大事项决定权,党委行使决策权,"一府两院"行使执行权。党委对国家、社会重要事务的主张和意图

关 键 词:重大事项决定权  地方组织法  一府两院  国家权力机关  重庆市人大  地方人大常委  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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