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参与报道人大工作、活动,常闻有人自称或称他人为"人民代表",称呼者有普通代表,有基层官员,也有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是一个政治概念,具有法律效力,可谓法定称谓,不宜称为"人民代表"。对稍稍熟悉人大知识的人来说,即便不算滚瓜烂熟,对此理解也完全不是事儿。一再称为"人民代表",笔者分析原因大抵有二:一是不知应严格按照法定称谓来称呼,二是心里知道但已叫顺了口,也就沿袭下来。比较而言,后者还相对居多。其中不少人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事儿,只要不在法规、文件中出现,平常叫叫也无所谓。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