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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肖像权理应受到保护
作者姓名:魏庆收
作者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
摘    要:正"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公民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是我国法律规定保护的对象。公务员首先是普通公民,其肖像权当然要受到法律保护,无论其是否在执行公务。然而,任何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公务员作为特殊的群体,法律对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作了明确规

关 键 词:人格利益  法律保护  执行公务  体育明星  新闻照片  公职人员  恶意使用  人民监督  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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