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完整提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概念,概念分解法具有逻辑上的严谨性和方法上的科学性,是对其进行概念阐释的一种可行方法,由概念拆解和概念合取构成。从概念拆解看,“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由“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组成,“党的自我革命”指向党的革命性锻造,在其限定之下“制度”“规范”特指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和党的自我革命规范,两者刚柔并济、动静相宜,“体系”则是两者走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标志。从概念合取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共同作用的产物,“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立法机关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的指导下制定的、规范各级党组织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活动和全体党员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行为、由党的纪律和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法律规范体系的总称。其外延用公式表述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党的自我革命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自我革命法律规范体系+两者的交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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