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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检察委员会决定的效力探析
作者姓名:
张杰
作者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
摘 要:
检委会决定具有法定效力,办案检察官、下级检察机关和检察长应当遵守执行。检委会决定应当及时执行,出现特定事由不予执行时,应当经过法定程序予以更改。当前,应完善检察权内部运行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检委会决定的效力,强化检委会办案组织的职能定位,赋予检委会决策更强司法属性,更好发挥检委会决策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制约作用,实现检委会办案权力行使和责任承担的统一。
关 键 词:
检察委员会制度
决定效力
民主集中制
检察权内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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