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贿赂入罪刻不容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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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悌.性贿赂入罪刻不容缓[J].法制与社会,20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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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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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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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性贿赂的发生频率之高和我国刑法惩治力度之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职务犯罪中都或多或少的涉及到性贿赂,在因腐入狱的官员中,性贿赂更是司空见惯,意志和利益的冲突是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在我国目前的审判情势下,性贿赂主要还是以党纪进行惩处,并未用以刑法进行惩处,但由于性贿赂的特殊性使得案件发生时较为隐蔽,存在着难以取证等问题.多数情况司法机关仅能以生活作风有问题或道德品质低下由给以党纪处分,致使很多官员逃避了法律的制裁.随着反腐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法治水准的不断提高,扩大贿赂的对象范围以及对性贿赂入罪的深入研究已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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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性贿赂 公权力 取证难 权力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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