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链接的著作权法问题分析——以“今日头条”案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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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小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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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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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网络链接尤其是深度链接是否侵犯著作权,主要有三种标准:“服务器标准”、用户感知标准”和“实质呈现标准”,从利益平衡角度,实质呈现标准更显合理.本文通过对“今日头条”案的探讨深度链接著作权问题可知,深度链接应认定为临时复制,并没有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深度链接并不构成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深度链接实质上改变了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控制,损害了他人的合法利益,《著作权法》应当考虑将深度链接纳入规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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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深度链接 复制权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实质呈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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