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德惠市探索建立村党组织书记“退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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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立伟.吉林德惠市探索建立村党组织书记“退休”制度[J].党建,2009(11):4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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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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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惠市在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着眼于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村党组织书记退休制。市委进一步完善了现行的村党组织书记养老保险制度,使他们达到法定年龄退休,真正实现“退有保障”、“老有所养”。在明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时,对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村书记,不再提名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使他们能够正常“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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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党组织 村书记 退休制 德惠市 养老保险制度 吉林 组织建设工作 农村基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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