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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执法的比例原则
引用本文:李常竹.论行政执法的比例原则[J].学理论,2009(30):155-156.
作者姓名:李常竹
作者单位:防化指挥工程学院,北京,102205
摘    要:源自于德国的比例原则要求强调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它的实质在于规制国家正确行使权力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行政执法作为一种公权力的行使理应受到比例原则的约束,行政执法的目的、手段等方面均要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

关 键 词:行政执法  比例原则  公权力  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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