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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微新闻01权健案一审宣判2020年1月8日,天津市武清区法院对被告单位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依法公开宣判,认定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权健公司罚金人民币1亿元,判处被告人束昱辉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 键 词:公开宣判  领导传销活动罪  有期徒刑  传销活动  医学科技  天津市武清区  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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