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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
摘    要:云南省红河州检察院依法对李华松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近日,云南省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华松(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云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红河州检察院向红河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红河州检察院起诉指控:李华松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在获取工程项目、拨付工程款、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李华松在担任临沧市常务副市长期间,违规扩大水利工程补助范围,造成国家资金重大损失;违规预留森林采伐限额,造成林木蓄积被超限额采伐,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 键 词:滥用职权罪  情节特别严重  提起公诉  指定管辖  正厅级  刑事责任  受贿罪  森林采伐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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