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是实现充分人权的必由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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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敬志伟.社会主义是实现充分人权的必由之路[J].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2001,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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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敬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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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266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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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权的理论和制度虽然是由资产阶级首先提出并建立起来的,但中国共产党一直把争取人权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实践充分证明,社会主义是实现充分人权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实现绝大多数人的人权。从理论上看,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够把个人解放与人类解放、形式上的人权与事实上的人权真正统一起来;从实践上看,建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制度并使之通过改革不断自我完善,是我国维护和促进人权的基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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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人权 改革 民主与法制 |
文章编号: | 1009-4245(2001)02-0003-02 |
修稿时间: | 2001年2月21日 |
Socialism Is the Only Way to Fully Achieve Human Righ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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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Jing Zhiw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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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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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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