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平等保护财产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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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明阳. 论平等保护财产权利[J].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04, 11(3): 3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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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明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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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四川,成都,61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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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计划经济财产权利制度的一个极大的弊病 ,是把所有权按照权利主体的状况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给予他们不平等的地位和保护。 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对我国财产的平等保护作了很大的努力 ,但是离公民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还是有一定的距离 ,在实施中也遇到了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文章通过分析我国财产的变化发展 ,在对宪法的这一修改给予肯定的同时 ,对其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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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产权利制度 平等保护 宪法修正案 |
文章编号: | 1008-5947(2004)03-0035-03 |
修稿时间: | 2004-03-08 |
Protecting of Property Rights on an Equal Bas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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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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