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理想与社会主义国家关系“新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社会主义国家关系准则的历史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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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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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外交学院外交学与外事管理系,北京,10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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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外交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外交政策分析视角下的中国与苏东社会主义阵营关系,北京对外交流与外事管理研究基地成果;受北京市教委和北京社科规划办专项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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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国前夕,中共中央领导人一边积极向苏联靠拢,一边主动争取加入国际共产主义社会,获取平等的身份和地位。冷战格局的形成和美苏欧洲战略的调整,催生了苏东社会主义阵营。斯大林通过欧亚革命分工,将新中国置于欧洲社会主义阵营之外。在中共领导人看来,这是对中国革命重要性认识不足,体现了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1956年10月底,新中国领导人以苏共二十大以来欧洲社会主义阵营内部产生的系列危机事件为契机,成功劝说苏联领导人在处理苏东阵营关系时,放弃大国干涉这一主要手段,转而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指导,重新规范苏联与社会主义阵营国家间的关系。对新中国领导人而言,这一对外行为及结果具有重要意义:他们终于以大国姿态,在处理阵营危机的过程中发挥政治和外交影响力,获得了应有的尊重和地位。根据新中国领导人的设想,国际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完美结合,存在一个关键前提,即斯大林时期建立的社会主义观念、体制和内外道路在大方向上是正确的。在这样的前提下,和平共处方针并不能推动各社会主义国家转变思路,改革内政,因而很难解决导致阵营危机产生的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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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关系 苏东社会主义阵营 新中国领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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