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两制”目前存在“四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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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东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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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襄樊市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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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两制"是部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的简称。它是地方人大落实依法治国方针,建立健全对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违法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是为改善执法现状,保证法律、法规在本级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而创造的一种新的监督工作形式。实践证明:"两制"是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硬措施,是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新途径。"两制"发展快,效果显著。但由于这项工作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对与之相关的法律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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