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族立法工作 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立法工作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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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红江.加强民族立法工作 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立法工作概述[J].云南人大,2007(6):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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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红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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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耿马县人大常委会法制民族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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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做好民族立法工作,推动依法治县进程,对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民族法制建设、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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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立法工作 经济社会 自治县 《民族区域自治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佤族 傣族 民族法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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