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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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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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满城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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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看到题目,您也许会说:这两种职业根本就不沾边儿,当然不能划“=”号,也没有必要划“≠”号。然而,请看这组镜头:为了查清某造假黑窝的内幕,记者乔装改扮成购货商,主动与造假者搭讪、侃价,以便打探虚实,公开曝光;为了揭开某歌厅旅店的黄色交易,记者佯装嫖客,故作色相,引其上钩,以便使卖淫丑脸收入镜头、公布于众。在这些“暗访”的新闻报道中,您是否能从记者身上多少品出点儿警务人员诱惑侦查的味道呢? 其实,做为一种刑侦手段,诱惑侦查早就在法学界有过争议。因为身为国家治安和侦察部门的警务人员,它的重要职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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