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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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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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以来,江苏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我们强烈地感受到,当前在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竞争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混乱状况和种种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下大决心进行整治。一、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主要表现市场主体失控。一是市场主体准入环节把关不严,“三假”、“三无”等虚假企业充斥市场。(1)虚假出资。有的用暂借款或预付款作注册资金,骗取登记后随即归还,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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