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揭发行为的特征及查证中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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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辉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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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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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建立检举揭发制度有助于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是刑事诉讼法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但在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重打击、轻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思想较为普遍,而检举揭发制度对于犯罪分子在接受刑事实体处罚上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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