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权的行使——谈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 |
| |
作者姓名: | 俞宏雷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案 情 某波纹器厂有凌志牌进口(免税)轿车一辆,于1993年报关入境,1995年7月办理机动车行驶证。波纹器厂于1995年9月起每年都在某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均为63万元。1999年的保险单中附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波纹器厂表示同意按该条款规定投保。该条款第19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