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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执行机构内部的分权与制约
作者姓名:高执办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一  我国的执行机构是指人民法院中专门负责执行的部门。执行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权,保证当事人依法取得的生效法律文书能够通过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强制执行权是法律赋予执行机构行使的一种国家权力,是一种特殊的司法权。长期以来,我国民事执行制度中形成的执行权行使的客观状况是,执行工作由人民法院内设的执行庭专门负责,执行权由执行员具体行使,执行员代表法院负责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财产刑的执行。他不但可以实施查封、扣押等单纯的执行行为,而且有权对执行程序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审查,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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