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式合同的法理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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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洁,武建华.定式合同的法理思考[J].人民司法,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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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洁 武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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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计委 (郝洁),最高人民法院(武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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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定式合同又称附从合同,是20世纪广泛采用的合同形式,是指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制订的,并由不特定的相对方接受的,具有完整和定型化特点的合同条款。例如,火车旅客或通过铁路寄送货物的发货人在和铁路公司订立合同时,根本不能改变铁路公司事先已规定好的条件;被雇佣的工人必须服从该工厂规定的内部规章制度;而在保险公司,投保人只能在印制好的保险单上签字签章;乃至于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在安装软件时也只能用鼠标点击"同意",因为程序是已经制定好的,若选择"退出"则无法使用该软件。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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