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在反垄断执法中的权利救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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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茂中.论企业在反垄断执法中的权利救济制度[J].法治研究,2008(5):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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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茂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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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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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出于对权力制约的需要和政府与市场互动性的制度诉求,美国、德国、瑞典等发达国家在反垄断法中比较详细地规定了企业在反垄断执法中的权利救济制度。我国反垄断法只是原则性规定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两种权利救济,相关具体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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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垄断执法 权利救济 司法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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