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印发《关于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办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作者单位: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制定的《关于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办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关于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办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