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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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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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广西,南宁,53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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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法机关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着力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对敌斗争、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领导、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司法保障,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全面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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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 四种意识" " 五种能力" " 四个加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文章编号: | 1008-8628(2007)05-0046-03 |
修稿时间: | 2007-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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