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法院推出六项措施结合实际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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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福迅,李卓志.高密法院推出六项措施结合实际贯彻“六中全会”精神[J].山东审判,1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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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福迅 李卓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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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高密市人民法院,高密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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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公报发表后,高密法院迅速行动,掀起了学习贯彻《决议》精神的热潮,推出了六项措施:一是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院党组、党支部负总责,党员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各庭室科狠抓落实,与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一道把审判文明和精神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全院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管理。把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体心理三个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健康的五有法官作为该院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并进行量化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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