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林锦璋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强制变卖房产执行案
摘    要:申请执行人:张宝珠,福建省崇安县人。 申请执行人:许庭英,福建省武夷山市人。 申请执行人:刘顺兴,福建省武夷山市人。 申请执行人:郑森林,福建省武夷山市人。 申请执行人:陶恒仁,福建省武夷山市人。 被执行人:林锦璋,福建省武夷山市人。 被执行人林锦璋于1987年期间,因建房先后借申请执行人张宝珠4050元、许庭英4212元、刘颇兴3000元。由于林锦璋借款久不归还,张宝珠、许庭英、刘顺兴于1989年3月分别向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该院审理认定,林锦璋借申请执行人款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