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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徐光伟的罪与悔
作者姓名:武乃强
摘    要:徐光伟,现年46岁,家住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被捕前系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宁河县支行宁河镇营业所主任。因挪用公款罪,于1998年10月被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现在天津市杨柳青监狱服刑。徐光伟是怎样从一个优秀的金融干部蜕变为贪图享乐、置国家和人民利益于不顾的罪人呢?在杨柳青监狱管教干部办公室,徐光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人生经历及犯罪与徐悔过的故事。我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曾任唐山《劳动日报》社总编辑。父母从小就对我寄予厚望,盼我长大后能有出息。从小学到高中,我在老师眼里一直是一个好学…

关 键 词:判处  宁河县  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  监狱  挪用公款罪  营业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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