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前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入罪标准是3级30人,该标准契合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明确性要求,有利于司法者执法办案。然而,该标准系传统传销背景下制定,在适用于当下网络时代传销犯罪时出现了行为人故意规避、层级扁平化、层级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困难、人数确定复杂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网络传销的打击惩处。对此,应当通过增加依据骗取财物数额入罪、故意规避层级的按照总体人数入罪、具有同类前科"减半"入罪等罪量标准,弥补3级30人单一标准的不足,以应对网络背景下传销犯罪的新样态,严密刑事法网,有效打击该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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